型号AFT工况用电
是否满足环保要求是
项目区域要求全国
经营模式代理
品牌发源地郑州
安装工况用电系统是提升监测能力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高我区环境水平,落实大气应急管控措施的重要手段,各排污单位要全力支持与配合。会议要求,各重点排污单位要严格按用电系统的安装要求、安装标准、安装规范,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安装并进行联网。
三、系统原理
环保用电智能系统分为前端数据采集、无线数据传输、后端及分析系统三部分组成。
1.前端数据采集:部署在各地前端电量、电流、电压等需要采集的信息。
2.无线数据传输:数据从前端采集设备传输到DTU,DTU再通过无线数据传输通信使用4G/3G信号将数据传输到中心端。
3.多数据中心监测:DTU支持多数据中心同时传输,方便后台工作人员实时以及多数据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的数据实时更新与同步。
系统拓扑图
四、系统功能
1、兼容性强
兼容各种类型的电表和电流互感器;
2、实时查询
提供现场数据查询、报表统计,直观显示电力使用、工作状态等;
3、实时采集上报
PM2.5,PM10等扬尘数据实时采集上报,同时也能够支持不同的协议进行上传。
4、异常实时报警
通过关联分析、**限分析、启停时间分析,及时发现环保治理设备未开启、异常关闭及减速、空转、降频等异常情况,同时通过数据分析还可以实时限产和停产整治企业运行状态 。
5、抗干扰能力强
具备较强的抗干扰能力,使用在复杂的环境中,仍可以确保数据的稳定传输,确保数据的稳定安全可靠。
6、监测
满足全天候实时监测,设备具有软硬件自检技术,出现故障及时自动修复。
企业工况用电对污染源生产与治污设施运行状况的判断原理:
(1)治污设施未正常运行
生产设施的实际功率在正常生产五日平均值20%上下范围内,治污设施的实际功率低于额定功率的10%或正常治污五日平均值20%以下。
(2)污染源未按规定停产
污染源所有的应停产设备的工况大于停产限值时,判断为污染源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
①功率判别法:(停产设备总有功功率当前值>停产限值)并且(持续时间>大于门间)时,上报停产异常发生事件;
②电量判别法:(停产设备总有功电量当前值>停产限值)并且(持续时间>大于门间)时,上报停产异常发生事件。
(3)污染源未按规定限产
选取限产设施**日正常生产平均负荷(电量)作为基线负荷(电量),污染源所有限产设备的负荷(电量)在基线负荷(电量)的限产百分比之内,则判定达标,否则判断为不达标。
电量判别法:(总有功电量当前值>基线负荷*限产系数)并且(持续时间>大于门间)时,上报停限产异常发生事件。
(4)污染源未按规定错峰生产
选取错峰生产设施**日错峰时间段内正常生产平均负荷(电量)作为基线负荷(电量),根据本技术指南7.2、7.3停产/限产标准判断是否按规定错峰生产。
(5)运行状态终判断
运用PEMS 监测和判别结果,通过现场检查和人工分析审核等方式,对污染源运行状态和异常情况进行终判断。
7、异常督办
根据系统设置条件,将报警信息推送给执法人员或排污单位,对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和在线督办。
8、异常报备与审批
当系统报警的异常问题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时,执法人员或排污单位可在系统上报异常发生原因、上传现场照片、对异常情况进行说明。
排污单位应在可能发生异常问题情况时提前进行报备,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系统看到报备信息后可以进行审核,录入审核意见,做出审核通过或者审核驳回操作。
9、安全管理
操作人员需经用户认证后,才能进入界面。可对系统用户账号进行管理,合理分配使用权限。系统应通过安全等级保护。
工况用电监测系统(用电系统)包括安装在工业企要涉气生产设施及相应污染防治设施上的用电监测设备、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等现场端设备及县级用电系统后端平台。用电监测设备现场安装的范围包括:
1、列入如东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企业;
2、各镇(区、街道)自行确定的其他重点废气排放企业。
其中,两类企业可不安装:一是已停产企业;二是安全条件不允许安装企业。对不需要安装的企业,各镇(区、街道)环保机构收集相关佐证材料报如东生态环境局,如东生态环境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各镇(区、街道)环保机构及时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停产企业复产前应安装用电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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