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AFT工况用电
是否满足环保要求是
项目区域要求全国
经营模式代理
品牌发源地郑州
污染治理设施用电工况系统功能
系统预先对企业涉污产生设备建立台帐,设定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的工作流程,利用传感技术实时采集设备工况数据,再将数据用无线方式传输到后台监测系统平台,对污染型企业环保设备进行不间断的全过程远程监测,精准掌握治污设施运行工况,实现从单纯结果监测延伸到治理环节的监测,帮助环境部门在*1时间发现治理异常,提前介入式服务和整改,真正实现环境问题的“防”与“治”。
该系统根据工艺设计对反映固定污染源生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的电气参数 (如:电流、电压、功率、电量等)进行监测的全部设备和信息系统。用于掌握生产设 施和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治理及排放情况、污染源停限产及错峰生产情况等信息, 是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部分。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20840.3 互感器 *3部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20840.2 互感器 *2部分:电流式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1208 电流互感器
GB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3102.1 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793.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1部分:通用要求
GB/T6587 电子测量仪器 基本安全试验
GB/T13850 交流电量转换为模拟量或数字信号的电测量变送器
GB/T16706 环境污染源类别代码
GB/T17214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工作条件
GB/T 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 *2部分:实验方法
GB/T 17215.211 交流电测量设备 通用要求
GB/T 17215.321 交流电测量设备 要求
GB/T16705 环境污染源类别代码
HJ212 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47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HJ200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660 环境监测信息传输技术规定
HJ608 污染源编码规则
HJ524 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
HJ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 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按照已备案的《大气污染工况用电系统现场勘察表》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应避免对排污单位安全生产和环境造成影响,安装调试人员必须有相关的操作(电工证等),满足电力施工相关要求,**安装工艺,对排污单位原有的用电线路不造成影响。
2、验收备案
用电系统现场端由验收废气排放企业自行组织,验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各镇(区、街道)环保机构收集汇总辖区内各企业验收材料,向如东生态环境局提交备案,验收备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平台功能
现场端与后端平台实现数据正常传输后,系统应实现以下功能: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实时监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工况报警;污染源与污染治理设施工况比对分析与报警;企业用电总负荷实时监测;企业停产、限产执行情况分析;企业对异常情况的申报。
现场端系统
由工况用电参数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和现场应用软件三个子系统组成。
工况用电参数监测子系统
根据工艺设计,对影响污染物排放的排污单位生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的电气参数(电流、电压、功率、功率因数、电量、电能质量等)进行的监测、采集、处理、传输的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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