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AFT工况用电
是否满足环保要求是
项目区域要求全国
经营模式代理
品牌发源地郑州
工厂分表计电系统-分表记电智能管控平台通过实时监测及分析,通过电量监测新型手段,对生产设备、治污设备用电进行采集,实时设备的运行状况,通过深入分析设备运转与排污设备的关联关系,找出企业偷生产、治污设备运转异常,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并同时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导以及错峰生产时段进行实时有效的,对涉污企业实现“可视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实现从人防到技防,从“结果监测”到“过程+结果监测”,从“计划监察”到“精准监察”的转变。
分表计电平台
环保设施分表计电系统主要分为现场端和平台端。
现场端主要安装在污染防治设施、有污染物产生的生产设施以及参与差别化管控和应急减排的生产设施关键设备上。采集设备每15分钟采集一次数据,并利用4G无线网络传输至系统平台实现数据汇总、分析、统计等功能。前端监测设备能够满足对监测点电压、电流、功率、电能等信息的采集。对于不以电能消耗为主但又需污染治理的生产过程或环节,前端监测设备可以支持振动、温度、等手段以判断该生产环节是否在作业。
平台端能够通过数据的汇总分析区分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生产工况、差别化管控工况,正确识别污染防治设施是否闲置、是否落实差别化管控要求,并针对异常情况设定报警值,一旦触发报警值,准确报警并通过手机APP、短信等信息告知环境执法人员。通过采集大量监测数据,分析发现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潜在规律,对企业污染防治流程设定预警值,对可能出现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提供预警管理。
通过环保设施分表计电系统的应用,有效解决了环境执法力量薄弱、全面到位难度大等问题,切实提升了精准搜集问题线索、精准锁定违法问题的能力水平,限度节约了行政成本,减少了对企业的无谓干扰,为实现“非现场”执法奠定坚实基础。
本产品以对企业环保设备是否按规定开启运行的监测为目的,通过监测生产设备的用电负荷来判断生产设备是否开启,通过监测环保设备的用电负荷来判断环保设备是否按规范开启。通过记录环保设备与配套生产设备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从而精准判断环保设备在停产、限产、错峰生产、正常生产等指令下的运行状态。 产品可以应用于涉气、涉水、涉渣、涉噪等各个领域。
中心端系统可以统一对现场监测设备进行管理,更改配置参数、调整采集频率、设置产污、治污设施与现场监测设备的关联关系。
现场端采集设备数据上传至中心端系统后,中心端应立即对数据进行预处理,根据上报的电压、电流、功率因数、功率等数据进行数据稽核,剔除异常数据后将数据推入待处理队列。数据处理模块从待处理队列提取数据后根据关联关系判定生产设备、治理设备的启停状态,并根据设备的主备关系、运行周期综合得出治理设备异常关停的结论。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20840.3 互感器 *3部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20840.2 互感器 *2部分:电流式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1208 电流互感器
GB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3102.1 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793.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1部分:通用要求
GB/T6587 电子测量仪器 基本安全试验
GB/T13850 交流电量转换为模拟量或数字信号的电测量变送器
GB/T16706 环境污染源类别代码
GB/T17214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工作条件
GB/T 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 *2部分:实验方法
GB/T 17215.211 交流电测量设备 通用要求
GB/T 17215.321 交流电测量设备 要求
GB/T16705 环境污染源类别代码
HJ212 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47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HJ200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660 环境监测信息传输技术规定
HJ608 污染源编码规则
HJ524 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
HJ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 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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